公平會與巴拉圭簽署競爭法合作協定

C241115Y4・C241115Z4 2024年12月號

  公平交易委員會與巴拉圭國家競爭委員會於2024年11月15日在台北簽署競爭法適用協定。這是台灣繼與澳洲、紐西蘭、法國、蒙古、加拿大、匈牙利、巴拿馬、史瓦帝尼、日本、印尼等10國之後,再度簽署之競爭法合作文件。協定內容計有10條,重要的條文包括雙方技術合作、通知、資訊請求、資訊保護及諮商等。

  李鎂主任委員表示,為了因應當前國際化的經濟局勢,競爭法執法必須具有國際性,公平會與各國主管機關簽署協定,是為了能夠透過競爭法上的合作關係,促進彼此的有效執法。對於競爭法主管機關而言,強化執法交流與合作,是目前全球化與數位經濟趨勢下,面對各項挑戰的最佳途徑。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此時簽署競爭法適用協定,不僅堅定了兩國共同的信念,認同建立一個自由公平開放的市場,對於保護消費者利益以及促進經濟的安定與繁榮至關重要,同時也象徵彼此將更加緊密的聯繫與合作,也呼應ICN(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Network)的成立係以推動全球競爭法主管機關密切的交流與合作,以因應當前的執法挑戰的目標,可謂一舉數得。(2024.11)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電子報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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