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保護殼之爭 迪摩凱斯公司違反公平法判賠100萬元

C241025Y4 2024年11月號

  愛進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手機保護殼品牌「RHINOSHIELD(犀牛盾)」與迪摩凱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手機殼品牌「DEVILCASE(惡魔盾)」深受大眾喜愛,不過雙方卻因iPhone11手機保護殼模仿爭議對簿公堂,愛進化公司主張迪摩凱斯公司抄襲,要求迪摩凱斯公司負責人與公司連帶賠償100萬元。一、二審判決愛進化公司勝訴,迪摩凱斯公司禁賣涉及抄襲之特定「惡魔盾防摔殼」(下稱「惡魔盾一代」)、「DEVILCASE惡魔防摔殼二代」(下稱「惡魔盾二代」)商品,並應於其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刊登本案民事判決之當事人姓名、案由及主文,設定公開時間自貼文起1個月。迪摩凱斯公司不服提起上訴,案經上訴至最高院,仍遭法官駁回,迪摩凱斯公司慘吞三連敗,全案確定。

  犀牛盾與惡魔盾均以iPhone手機保護殼聞名,而犀牛盾於2018年8月間針對當時即將陸續發表、上市之蘋果iPhone XR、iPhone11、iPhone11 Pro與iPhone11 Pro Max手機,推出專屬的「Mod NX」系列保護殼,號稱業界首創「邊框背板模組化設計」,在犀牛盾推出該系列保護殼後,惡魔盾也於2019年1月間針對同系列iPhone手機推出「惡魔盾一代」,2020年9月推出新一代保護殼,稱為「惡魔盾二代」,與先前之「惡魔盾一代」區分。

  經營犀牛盾的愛進化公司認為遭到迪摩凱斯公司抄襲,連創新之「手機試衣間」網路行銷手法,也被複製模仿,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導致犀牛盾的市占率下滑、商譽受損,決定提告迪摩凱斯公司不得製造、行銷抄襲「Mod NX」適用於iPhone XR與iPhone11系列手機的「惡魔盾一代」、「惡魔盾二代」保護殼,並要求迪摩凱斯公司之負責人李哲緯與公司連帶賠償100萬元。

  雙方官司纏訟多年,一、二審均認定迪摩凱斯公司抄襲,判決敗訴,事後負責人李哲緯表示會繼續上訴至三審。最高院判決於2024年10月25日出爐,法官認為,迪摩凱斯公司空泛指摘原審判決不當、違法,卻沒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以及其具體內容,認為上訴不合法,最終駁回上訴。(2024.10)


資料來源:
ETtoday新聞雲20241025
CTWANT新聞網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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