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公司、賓士公司專利權訴訟案 逆轉 最高法院發回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

C231025Y1 2023年11月號

  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德商賓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專利權訴訟案,帝寶公司在一、二審連續敗訴後,最高法院近日判決,認定二審判決確實有違誤,故二審判決廢棄,發回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為帝寶公司帶來「反敗為勝」的契機。
  帝寶公司總裁許叙銘表示,產生爭議的產品,公司在燈殼以及底座的機構已經進行迴避設計。最高法院認為,高等法院雖聲稱已就帝寶公司的產品外觀進行勘驗,然並未實際踐行相關程序,亦未給予帝寶公司辯論機會,恐有程序瑕疵錯誤。許叙銘說,依二審判決,比對公司產品究竟是否呈現「雙瞳」的理由,可對應於公司所提出產品為「雙瞳」的事證,因此應再予以調查。
  帝寶公司表示,將持續提出事實證明該專利無效、產品無侵權事實及違反公平交易法,除維護帝寶的權益,同時也持續為台灣AM(After market)汽車零件產業發聲,喚起當局重視這個年產值高達2,200億元的產業。
  賓士公司於2017年對帝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帝寶公司的產品侵害其台灣設計專利第D128047號「車輛之頭燈」設計專利權。2019年一審判決帝寶敗訴,並要求銷毀侵權產品的生產模具,引發台灣汽車零件產業一片譁然。2022年7月14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做出二審宣判,將帝寶公司應支付的賠償金從3,000萬元降至1,812萬元,但仍維持侵權判決,帝寶公司及賓士公司各自提起上訴。2023年10月4日,最高法院判決二審判決廢棄,發回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2023.10)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20231025/C5
工商時報20231025/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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