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案 捍衛臺灣優良品種

C230502Y1・C230502Y9 2023年5月號

  立法院於2023年5月2日三讀通過「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51條、第53條之1及第55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農委會表示,本次修法增訂禁止輸出入條款、刑責入法,並提高限制輸出入之罰鍰,有助防範優良品種遭非法外流或回銷國內,侵害臺灣農業經濟安全及國家利益。
  農委會說明本次三大修法重點,分別為:1、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之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2、刑責入法,違反禁止輸出入公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違法之物沒收,並設有法人併罰規定;3、提高違反限制輸出入公告之罰鍰為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並賦予沒入之執法彈性。
  農委會強調,種苗是臺灣農業競爭力之根本,絶不容臺灣優勢種苗遭非法外流。為有效管制,該會經盤點目前亟需管制品項,對應個案,研擬依法公告限制、禁止之類別、管制條件及樣態,將據以邀集有關機關、產業團體等單位議定公告品項,並與邊境管理機關合作落實查察管制,於邊境、產業界加強宣導,期能維護臺灣農業競爭力、永續農產業發展。(2023.05)

資料來源:
行政院農委會新聞稿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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