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王品「聚」火鍋太像 聚鍋王商標敗訴

C130312Y2 2013年4月號

 森泉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聚鍋王」火鍋料理包申請商標註冊,因為和王品集團的「聚」火鍋店商標相似,智慧財產局打回票,森泉提起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法院認為,「聚鍋王」的字體和「聚」太像,並且兩者均指定使用於餐飲等類似服務,消費者容易混淆,判森泉敗訴。(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判決-101,行商訴,147-20130117)
 以銷售各式冷凍料理包聞名的森泉食品公司,2010年推出「聚鍋王」冷凍火鍋料理包,在各大網路及賣場販售,是知名團購美食;王品集團的「聚」北海道昆布鍋,是王品旗下的知名餐廳。
 森泉食品公司2010年用「聚鍋王」商標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被認為與「聚」相似,註冊遭拒,提起訴願,亦以相同理由被駁回,改向智財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森泉主張,「聚鍋王」火鍋料理包曾被入口網站評為團購食品冠軍,是知名商標;且每包火鍋料理價格最貴只要229元,和「聚」餐廳每人至少400元價格不同,消費者不會混淆。森泉還說,「聚鍋王」的商標配合鍋子圖案,有巧思和美感,王品火鍋店的商標只有「聚」單一中文字,和「聚鍋王」截然不同。
 智財局則主張,「聚鍋王」的第一個字體和王品「聚」商標的外型和讀音雷同,都是火鍋料理,消費者可能會誤認。
 智財法院審理後認為,森泉商標中文字「聚」是放大字體,雖搭配鍋子圖形,但外觀和「聚」火鍋店的字體相似;王品「聚」火鍋店商標2005年就註冊,已是知名商標,應予以保護,因此判森泉敗訴,仍可上訴。(2013.03)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20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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