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修正保稅工廠管理辦法;設立登記資本額調高為5,000萬元

C000421Y5 2000年5月號

財政部為因應資訊科技產品關稅均降為零稅率的趨勢,決定檢討調整保稅工廠的定位,並調高保稅工廠設立登記的資本額為5,000萬元。

財政部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的主要重點包括:

一、         保稅工廠所進口的原料有稅,其製成的產品如為零稅率,其出售給其他保稅區廠商時,原則上仍應認為其為保稅物品,但需納入內銷額度的限制比率,以資管理。

二、         為因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保稅工廠登記設立條件之一的實收資本額應從現行2,000萬元調高為5,000萬元。

三、         保稅工廠產品出廠測試、檢驗或核樣時,應填具申請書經監管海關核後提領出廠,不必再檢附工廠登記影本。

四、         優級保稅工廠每年辦理保稅物品盤存時候,海關得視人力分派情形,不再派員赴廠會同盤點。

五、         保稅工廠所需要製作的產品單位用料清表、原料帳、成本帳及各項分析清表,可以用電子媒體傳送,以減輕業者的成本負擔。

 

摘自經濟日報89421日第10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