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PDX)計畫 2013年12月2日起實施

2013-11-11 專利

 「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計畫(Priority Document Exchange簡稱PDX),將於2013年12月2日正式實施
 亞東關係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在2013年11月5日就臺灣與日本間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透過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日本特許廳間相互合作,以電子交換方式相互取得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取代紙本文件,節省申請人的勞費時間,更加便利申請人主張優先權。
 本計畫正式實施後,發明或新型專利案之申請人在我國第一次申請專利,其後向日本申請專利並主張臺灣申請案優先權時,得向智慧局申請核發專利申請案存取碼,申請人即可以該存取碼向日本主張優先權,取代紙本之優先權證明文件。同樣地,專利申請人主張日本優先權,並於最早之優先權日後16個月內,向智慧局提出日本核發之優先權存取碼者,也可以視為已經提出優先權證明文件
 另外,本計畫正式實施前16個月內曾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之案件亦適用,申請人可於智慧局網頁查詢存取碼
 本計畫正式實施後,國人至日本申請專利及日本人至我國申請案件之優先權證明文件,兩局均可直接透過電子交換方式傳送與取得,免除重複製作紙本之時間與成本,申請人跨國申請程序可簡化,申請人亦可節省郵遞紙本支出。此外,專利機構審查人員透過線上快速取得、查閱他國之優先權證明文件,有助於國際間專利家族案件資訊之同步化,藉以加速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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