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台大」商标权 补习班遭判赔100万元

S200602Y2 2020年7月号
 高雄市私立立功升学文理电机技能外语短期补习班(下称立功补习班)、台大数字科技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大数字公司),未经国立台湾大学之授权同意,擅自使用「台大」、「TAIDA」、「台大数字学院」、「台大数字科技学院」等字样,于补习班、数字学习网络教学平台等教育服务。台湾大学认为该校所注册的「台大」、「TAIDA」等商标权遭受侵害,因此提告。智慧财产法院一审判决两家应连带给付台湾大学100万元。
 智能财产法院认为,立功补习班、台大数字公司在网站上使用含有「台大」、「TAIDA」等字样侵害商标权属实;立功补习班、台大数字公司所贩卖的网络在线课程及讲义、题库等教材是专以各类考试目的为取向,与消费者所熟知的台湾大学是高等教育学府以从事教育及学术研究为目的之形象不符。并且,「台大」、「TAIDA」商标为著名商标,立功补习班、台大数字公司使用「台大」、「TAIDA」商标营销补教课程,将使消费者对「台大」、「TAIDA」商标所表彰之质量或形象产生贬抑或负面之联想,有减损商标识别性及信誉之虞。(2020.06)

资料来源:
ETtoday20200602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