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硕侵犯DVD光盘片专利案 更一审判赔4亿988万余元

S200515Y1 2020年6月号
 荷兰商皇家飞利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向智慧财产法院控告国硕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DVD光盘片专利案,一审判决国硕需赔偿1,050万元。双方各自提起上诉,飞利浦对国硕请求金额增加至10亿5仟万元,二审判决国硕应再给付飞利浦10亿3950万元及相关利息。国硕提起上诉,最高法院于2018年发回智慧财产法院更审。
 智慧财产法院于2020年5月14日更一审宣判,原判决关于驳回飞利浦第二项之诉部分,及该部分假执行之声请暨诉讼费用之裁判均废弃。国硕应再给付飞利浦4亿988万5447元,及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5%计算之利息。飞利浦其余上诉驳回;国硕上诉驳回。第一、二审及发回前第三审诉讼费用(除确定部分外),由国硕负担39%,其余由飞利浦负担。(2020.05)

资料来源:
中时电子报20200515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