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商品抄袭知名IP「我不是胖虎」 法院判赔40万元

S260519Y2 2026年6月号

  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更一审认定,女星许允乐2021年推出之「百威小老虎」联名衣确实抄袭中国IP「我不是胖虎」。经缠讼近5年,法院判决须连带赔偿40万元、负担利息与诉讼费用,并销毁相关商品。

  法院认定许允乐推出之「百威小老虎」联名商品与「我不是胖虎」图像极为雷同,细节调整属微调而非独立创作,鉴于「我不是胖虎」具高知名度,相关图像早已公开,身为经营服饰联名商品业者,难以推诿未看过,故判定构成抄袭。

  法院认为许允乐以猫咪为灵感的辩词与草稿证据不足,草稿缺乏制作时间与修改纪录,难以证明创作过程,且商品视觉仍与「我不是胖虎」高度相似。最终判决米果服饰开发有限公司与许允乐须连带赔偿40万元;米果服饰开发有限公司与负责人廖信鈜也须再连带赔偿40万元与利息。另外,相关侵权商品必须全部销毁,亦不得再使用相关图样。(2026.05)
 

资料来源:
Newtalk新闻 20260519
周刊王CTWANT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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