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新创产业积极型专利审查试行作业方案」 并自2025年1月1日生效实施
S241201Y1 2025年1月号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公告,2024年元旦起续办之「新创产业积极型专利审查试行作业方案」即将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为使获国家奖项之新创公司及接受政府辅导之公司申请后4个月内取得专利,促进新创产业智财布局,本局特修正本方案内容,适格申请人由原本的设立未满8年之公司的第一类申请人,另新增「2年内获得国家奖项」之具创新研发能力公司的第二类申请人,以及「受本局委托执行单位辅导之公司」的第三类申请人,并自2025年1月1日生效实施。(2024.12)
资料来源:
智慧局布告栏202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