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保护壳之争 迪摩凯斯公司违反公平法判赔100万元
S241025Y4 2024年11月号
爱进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手机保护壳品牌「RHINOSHIELD(犀牛盾)」与迪摩凯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之手机壳品牌「DEVILCASE(恶魔盾)」深受大众喜爱,不过双方却因iPhone11手机保护壳模仿争议对簿公堂,爱进化公司主张迪摩凯斯公司抄袭,要求迪摩凯斯公司负责人与公司连带赔偿100万元。一、二审判决爱进化公司胜诉,迪摩凯斯公司禁卖涉及抄袭之特定「恶魔盾防摔壳」(下称「恶魔盾一代」)、「DEVILCASE恶魔防摔壳二代」(下称「恶魔盾二代」)商品,并应于其官方网站及脸书粉丝专页刊登本案民事判决之当事人姓名、案由及主文,设定公开时间自贴文起1个月。迪摩凯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案经上诉至最高院,仍遭法官驳回,迪摩凯斯公司惨吞三连败,全案确定。
犀牛盾与恶魔盾均以iPhone手机保护壳闻名,而犀牛盾于2018年8月间针对当时即将陆续发表、上市之苹果iPhone XR、iPhone11、iPhone11 Pro与iPhone11 Pro Max手机,推出专属的「Mod NX」系列保护壳,号称业界首创「边框背板模块化设计」,在犀牛盾推出该系列保护壳后,恶魔盾也于2019年1月间针对同系列iPhone手机推出「恶魔盾一代」,2020年9月推出新一代保护壳,称为「恶魔盾二代」,与先前之「恶魔盾一代」区分。
经营犀牛盾的爱进化公司认为遭到迪摩凯斯公司抄袭,连创新之「手机试衣间」网络营销手法,也被复制模仿,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导致犀牛盾的市占率下滑、商誉受损,决定提告迪摩凯斯公司不得制造、营销抄袭「Mod NX」适用于iPhone XR与iPhone11系列手机的「恶魔盾一代」、「恶魔盾二代」保护壳,并要求迪摩凯斯公司之负责人李哲纬与公司连带赔偿100万元。
双方官司缠讼多年,一、二审均认定迪摩凯斯公司抄袭,判决败诉,事后负责人李哲纬表示会继续上诉至三审。最高院判决于2024年10月25日出炉,法官认为,迪摩凯斯公司空泛指摘原审判决不当、违法,却没有表明该判决所违背之法令以及其具体内容,认为上诉不合法,最终驳回上诉。(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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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闻云20241025
CTWANT新闻网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