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售雕塑大師朱銘偽品 佛寺判賠4800萬

C170726Y3 2017年8月號
 台南知名玄空法寺在園區陳列雕塑大師朱銘的太極、鄉土系列等多件銅雕,並以5700萬元賣出3件,朱銘在2013年12月間發現這些作品都是偽品,控告玄空法寺侵犯著作權並求償,智財法院審理後判決玄空法寺、開山方丈黃全文等人須連帶賠償朱銘4800萬元,且不得繼續公開陳列及銷售,並將判決內容刊登報紙頭版1天。
 2013年底,朱銘經人告知玄空法寺公開陳列多件他的作品,朱銘派人前往蒐證後,確認所陳列的銅雕作品都是偽造的,因而提告,隨後律師會同警方前往勘查時,發現5件偽品上的朱銘假落款已遭人磨除。此外,也查出玄空法寺在2012年2月間已出售「太極單鞭下勢」、「太極起式」等3件銅雕偽品,合計共5700萬元。朱銘認為,玄空法寺身為知名宗教團體,本應發揮教化社會功能,竟散布雕塑偽品牟取暴利,並影響收藏家收藏意願。
 玄空法寺等則主張,玄空法寺受贈之物品多達數萬件,並無鑑定真偽能力與義務,信徒捐贈的藝術品只是單純擺設在園區內,且志工徐商義收下贈品時,表示附有保證書,玄空法寺無從知悉是偽品,也絕無散布或販售之意圖。
 智財法院審理指出,買家證實有向寺方購買3件偽品,且陳列偽品也是事實,寺方雖稱這些雕塑品都是信徒所贈,但並未提出任何捐贈來源資料,也無列冊管理,且若寺方確信為真品,自不可能臨訟將落款磨除。
 法官認為,玄空法寺雖有出售3件偽品,但無法證明買家已付清價款,寺方所得利益難以證明,審酌朱銘是享譽國際之知名藝術家,被告玄空法寺身為知名宗教團體,明知雕塑為來路不明的偽品,竟仍混充真品出售,判賠1500萬元,另外,寺方陳列13件銅雕部分,判賠2800萬元,而假落款侵害著作人格權部分則應以500萬元計算,總計4800萬元,可上訴。(2017.07)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20170726
自由時報20170726/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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