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读通过智能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营业秘密罪一审改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理

S230411Y9 2023年5月号

  立法院会于1月12日三读修正通过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将侵害一般营业秘密罪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改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理,也扩大专家参与审判,并将违反秘密保持命令罪改为非告诉乃论。
  为配合三读修正通过的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立法院会于2023年4月11日三读修正通过智能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此次,特别针对各界对于「保障护国群山安稳经营环境」之期待,就营业秘密诉讼保护制度进行修法,包括侵害一般营业秘密罪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改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集中审理。
  此外,依据2022年6月8日总统公布国家安全法第18条第2项规定,增订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第一审刑事案件,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理,将营业秘密保护提升至国家安全的层级化保护体系。
  三读通过条文重点,包括修正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管辖案件,将触犯营业秘密法第13条之一等罪之第一审刑事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营业秘密法的第二审刑事等案件,改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集中审理,落实专业审判目的、速审速决及确保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2023.04)

资料来源:
中央社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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